周骁然
- 作品数:7 被引量:67H指数:5
-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论环境罚款数额确定规则的完善被引量:11
- 2017年
- 环境罚款是以威慑功能为核心的环境财产罚,欲准确确定环境罚款数额,需要科学立法和精准裁量的双重保障。现阶段环境罚款组成不完整、数额设定方式不恰当以及裁量基准体系不系统,导致环境罚款"数额低、标准不统一、裁量肆意"。在未来完善环境罚款数额确定规则的实践中,应以适当威慑为整体制度目标,对现有立法和裁量规则体系加以调整。在立法中,确立包含违法情节罚款和违法收益罚款的环境罚款组成。同时,根据不同环境罚款组成的特征,选择不同罚款设定方式,即以概括式的方式设定违法收益罚款,以数值数据式的方式设定违法情节罚款。在裁量中,运用"二维网格式"裁量基准分格技术构建裁量基准规则,并确立体系化的裁量调整规则。
- 周骁然
- 论承包地入股登记制度的困境及规范建构被引量:1
- 2020年
- 长期以来,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身份属性的限制,承包地入股登记制度面临诸多困境,原有立法难以满足现实对承包地入股流转方式的需求。因此,中央政策和现行法律对承包地入股流转的需求予以回应,政策上不断寻求突破,法律上保留开拓制度空间。2018年《土地承包法》的修订吸收了"三权分置"的核心思想。土地经营权作为不含身份属性的财产性权利,实现了政策向法律的转化,为承包地入股登记制度的困境克服提供了契机。在新《土地承包法》的指引下,为实现土地经营权入股登记的规范建构,应当就入股登记的生效模式、期限、内容和前置性程序等方面进行完善。
- 徐超周骁然
- 关键词:土地经营权
- 重塑国家公园集体土地权利结构体系被引量:11
- 2020年
- 完善的国家公园土地权利结构体系是实现国家公园内自然生态系统严格保护和自然资源永续利用的重要支撑。不同国家公园试点区内存在不同比例的集体土地,原有由集体土地征收、集体土地租赁和保护地役权构成的国家公园集体土地权利结构体系,存在对国家公园内容集体土地多元管制需求的供给不足。塑造满足供需均衡要求的国家公园集体土地权利结构体系,需要充分运用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和民法典编纂两大历史机遇所创造的制度空间,并借鉴国家公园土地权利结构体系的域外经验,通过完善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强化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保障以及确立保护地役权制度的多元路径,最终在国家公园立法中确立由集体土地征收、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以及保护地役权规范,构成的国家公园集体土地权利结构特别法规范体系。
- 李敏周红梅周骁然
- 关键词:国家公园集体土地产权制度集体土地征收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地役权
- 环境标准在环境污染责任中的效力重塑——基于环境物理学定律的类型化分析被引量:12
- 2017年
- 环境标准在环境污染责任认定中的效力问题,一直是环境法研究中颇具争议的焦点。现有理论认为现行立法对环境标准在环境污染责任认定中的效力持否定态度。由于"否定论"存在对环境污染事实重视不足、环境标准体系认识偏差以及环境标准评价要件选择错误的缺陷,导致其难以有效解决实践中的诸多问题。欲突破此困境,需要在对环境污染事实进行类型化分析、准确把握不同类型污染中环境标准体系特点以及明确环境标准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将因果关系作为环境标准的评价对象,最终通过解释论的方式,重塑环境标准在环境污染责任中的效力。
- 周骁然
- 关键词:环境侵权环境标准环境污染责任
- 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目的及其解释适用——以“常州毒地”公益诉讼案一审判决为切入点被引量:12
- 2017年
- 随着生态环境压力的不断增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已经成环境公共利益救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目的是实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活动、正确解释适用法律的指引,准确把握其目的是人民法院做出公正判决的根本保障。"常州毒地"一审判决所暴露出的问题,反映了一审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目的把握的偏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在环境公益诉讼二分结构下,对环境公共利益进行司法救济的具体制度形态,其在整体环境公共利益救济体系中的地位及其对环境公共利益损害的救济方式,体现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双重目的——第一重目的:消除环境公共利益损害;第二重目的:公平合理地配置因环境公共利益损害而产生的成本,双重目的之间密切相关、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为保证在未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法律解释适用的准确适当,须以环境公益诉讼二分论为逻辑起点;分别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定位的外部视角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救济手段的内部视角,厘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目的;并最终阐释其对案件裁判中法律解释适用的影响,借助目的解释方法,根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救济环境公共利益的不同环节。以有效性为视角,构建具体的解释适用规则:第一,在评估损害状况环节以科学性为解释标准;第二,在确定救济方案环节以契合性和合理性为解释标准;第三,实施救济行为环节中以及时性为解释标准;第四,在核算损害成本环节以价值合理性为解释标准:第五,在配置损害成本环节以公平性为解释标准。
- 徐以祥周骁然
- 关键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讼目的目的解释方法
- 体系化与科学化:环境法法典化目的的二元塑造被引量:16
- 2020年
- 环境法法典化的目的反映了环境法典编纂的预期结果,决定了环境法法典化的理论方案。现有环境法实质法典化论和形式法典化论,均秉持以环境法律规范体系化为内容的法典化一元目的论。然而,环境法治实践具有法治实践和科技实践的二维面向,一元目的论仅关注到法治实践面向,忽略了科技实践面向,这极大地制约了现有理论对环境法法典化实践的解释力和指导力,亟须立足于环境法治的科技实践面向,证成环境法律规范科学化是环境法法典化目的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塑造由体系化和科学化构成的环境法法典化二元目的论。二元目的论不仅能证明环境法实质法典化论是兼顾体系化和科学化目的的最优方案,而且能通过阐释环境法法典化的目标、基本思路、具体方案与实现步骤,更加清晰地描绘环境法法典化的理论方案。
- 周骁然
- 关键词:环境法典法典化
- 论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化路径被引量:4
- 2022年
- “绿孔雀案”“五小叶槭案”已将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推向司法实践,但在法律规范层面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却仍未完成制度化。国内外实践表明,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具有“风险预防”“义务确认”“非终局性”的特质,司法实践所秉持的“公法私法化”路径,相较于理论研究所遵循的“私法公法化”路径,能够更好地体现并契合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特质。在“公法私法化”的路径下,应将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功能定位于风险规制框架下非终局性风险决策程序补充启动之诉,进而从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受案范围、原告资格、审查内容、法律适用以及程序衔接六个层面,描绘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化的核心框架。
- 周骁然
- 关键词:公法私法化